經過近300天的追查,終於有一個較明朗的證據,原來中華民國


立委李慶安還是“美國人”!其實大家早心知肚明,當然也包


括李本人,她從頭到尾都知到自己從未放棄當“美國人”,只是


皮賴臉的死不承認,臉皮厚的跟牆壁一樣!從原本的“沒


有”,“已放棄”進步到昨天的“承認”,只看你們證據查到哪


裡我李慶安就承認到哪裡,事實就像擠牙膏一樣,一節一節的呈


現出來!態度傲慢到令人看了都想吐,昨天還一拐一的走出來,


肖想博得大眾的同情!免了吧~別作做,這只會徒增人民的厭惡


而已!


 


我是個台灣小公民,對美國移民法律我不懂!今天純就是否


有“公平”性,是否有至性的“標準”提出我個人的質疑!回


想當年李慶安以美國公民身分當選台北市議員,任內台北市副


市長陳師孟提出質詢!在自己有美國籍的情況下,竟敢夸夸而言,


咄咄逼人要他人放美國籍,真是忝不知恥!稍前面對鏡頭侃侃


而談,要大家公平的對待妳,但妳有“公平”的看待自己嗎?


以律人寬以待己,妳的“標準”又在哪裡?這不傲慢是甚麼?


 


台灣的檢調單位真奇怪,法律碰到藍色的就會自動轉彎,這些夸


言監督的媒體都睡著了?除了水果日報與大話新聞,那些爛媒爛


嘴都變啞巴了?你們到底是在袒護誰?還是在包庇誰?李慶安


只是個小咖,以老K黨在立院席次佔3/4,根本不缺這個“立委”,


只是慶安當擋箭牌,來保護背後那個更重要的大人物!


是誰?嘿嘿~那就不言而喻了!


 


台灣和美國的法律或許略有不同,但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,


一個法律證件絕不會自動失效的!如身份證過期了,難道你就不


是台灣人了嗎?駕照過期了,難道還要再重新考一次駕照嗎?當


然不用如此,只要繳罰款仍無損你的權益!說甚麼~久不用就會自


動失效,或已宣誓為他國公職即已自動失效,這些鬼話都在騙


灣百姓!連被綠營掃地出門的“邱彰”都看不下去了,她說:李慶


安還是擁有美國籍!她是專辦移民的律師,難道她會搞錯?


若不,一些公職人員要從事公職前,他們為什麼要去AIT填I407


呢?難道他們都是一群傻子?只有妳李慶安最聰明?難道連美


國的法律遇到李慶安也會轉彎?


 


此時離水落石出已不遠了,妳還巴著權位不放,這樣只會讓妳自


己更難堪,陷入不可收拾的局面!李慶安別再硬拗了,何不自動


台一鞠躬?還是把妳的“不當所得”一億多還給國家,下較好


看的影,總比現在死賴著好看多囉~~

 

 

批ㄟ司:我曾在Discovery頻道看到一個畫面,素有“森林救火

 

員”之稱的犀牛,一見到有火苗,犀牛就發揮牠的本能,拖著看似

 

笨重的身軀,左踩踩右踩踩,忙把火踩熄了!這些畫面讓我連想到

 

昨天的記者會,一個臉皮比犀牛還要厚的女人,踩著零亂的腳步

 

高調滅火!這頭母犀牛~果真不怕火耶,眼看四處著火,牠還不動

 

如山!說甚麼暫時停職,不支薪,事情都已逼孔到這種態勢還在硬

 

拗!這樣無恥之行徑,還真不是普通人做得來的!國民黨的權貴子

 

弟,果然傲慢自大,無恥至極,誰給牠這麼大的膽子?就是背後與

 

匪勾結,人前高喊愛台灣的那匹馬!

 

馬怕火,犀牛擋前頭,忙撲火!則馬“鞍”啦!

 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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