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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後開車上路,是對他人生命,極不尊重的一件事情。這關乎一個人的品行

、內涵,一個人的良心問題,這是極其嚴重的品德缺陷。在酒駕肇禍頻傳的

台灣,一個全新的立法,是目前急需要的。

但...很遺憾的是,有一個高級知識分子,酒駕被抓包,如今相傳他即將進入

國會殿堂,說是要"戴罪立功"推動反酒駕立法?蛤?郭先生,阿你敢說,阿

偶都不敢聽咧!這不是有如一個通姦者說:自己要推動"通姦除罪化",一樣

的荒謬一樣的可笑嗎?

酒駕過後,看你在電視上夸夸而談,我都覺得噁心了,你還想進入立法院?

跟人家談立甚麼法?勸你還是趁早自我了斷!知恥近乎勇,才是大丈夫!先

沉潛個幾年,讓大家漸漸淡忘你的酒駕事蹟,再重出江湖猶未遲,千萬不要

急著當那一粒老鼠屎啊!

走了一個酒駕"大使",又來了一個酒駕"立委"。民阿進洞啊!你們到底還有多

少"能量",禁得起如此的損耗?蔡政府也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,一旦累積多

了民怨,馬阿九就是妳的"前車之鑑"!

喝酒請勿開車上路,愛惜自己的生命,也請尊重他人的生命。酒後不開車,這

個道理放諸四海皆準。酒後,你只可做兩件事。1/唱江蕙的"酒後的心聲",

2/趕快回家睡覺。別再開車上路,害人又害己,得不償失!

呼叫許信良先生:家己ㄟ細漢耶惹代誌,趕緊娶轉企"教示",

麥踮國會現世現鬥,褻世褻症啦!

圖:取自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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