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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李慶安二審無罪定讞!"


啊啊啊....看到這則新聞,我真是驚訝到....說不出話來。高院的法官,竟然是如


此之"恐龍",人民還能冀望甚麼司法正義?莫說我不服氣,相信絕大多數的台


灣人,看到這麼離譜的判決,也會跟我一樣,很難服口服的!

 

 

當初這個案子在一審時,法院認為李慶安不僅對國家不忠誠,且欺騙選民、市

 

議會、立法院。因此,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還另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....同樣

 

是中華民國的法官,只差一個是"高院",一個是"地院"。但...對同一件案子,如

 

今的判決卻是這麼南轅北轍,我簡直不敢相信!

 

 

膽敢作如此離譜至極之判決,讓我不得不懷疑,背後有誰在撐腰?也讓人不禁

 

要提出質疑:法官大人,你的公理在哪裡?正義又在哪裡?人的觀感你們

 

擺在哪裡呢?實在令人錯愕萬分!一個過氣的政客,會有啥影響力?我合理懷

 

疑,個判決...很可能是在為某人先行"鋪路"啦!

 

 

此案的審判長是誰?相信大家一定很好奇!根據以下的報導,就是"李英勇"!

 

李英勇何許人也?有何種"豐功偉業?最值得一提的是以下這篇!

 

 

 

根據蘋果日報在2010年間所報導:吳進義拿吸管、眼鏡架、手指性侵三歲

 

女童,女童哭喊"不要"!一、二審都認定違反女童意願而重判。但最高法院竟

 

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,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。李英勇就是此案的承審

 

法官之一!

 

哈~真是其來有至!在馬政府執政之下,"恐龍法官"早已不是甚麼新聞了!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 

李慶安無罪 台聯告法官瀆職




  • 2011-08-27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

    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,高院日前判決無罪,引發軒然大波,台聯昨天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告發承審的高院審判長李英勇、受命法官崔玲琦、陪席法官白光華三人涉嫌刑法枉法裁判罪。


     台聯組織部副主任周倪安表示,李慶安案的審判長李英勇,正是判決幼童遭性侵「未違意願」的「恐龍法官」,竟又再度出包,台聯認為總統馬英九的司法改革是改假的,恐龍法官若無退場機制,將繼續危害社會。


     告發狀指出,高院合議庭三名法官,對李慶安雙重國籍案,違法撤銷一審有罪判決,並認定李慶安係因參選公職並經中選會公告當選,擔任公職期間亦未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或解除其職務,其取得公職身分雖違法,但並非自始當選無效。


     合議庭又認定李慶安並無主動告知是否具有外國國籍身分的義務,故不構成詐欺之構成要件,改判李無罪。但此例一開,豈非鼓勵所有詐欺罪之被告,辯稱他無主動誠實告知義務,即可獲得無罪判決,進而達到詐欺罪被告可供卸免刑責之藉詞,自屬法官幫忙被告脫罪、司法正義潰堤之最佳證明,故合議庭三法官已涉及刑法枉法裁判罪嫌。




 

 

 
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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